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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說明

一、業務說明:
  1. 本組依法管理現金、票據、有價證券與其他保管品等之收付、移轉、保管及帳表之登記編製等事項。
  2. 本組依會計室開具之傳票辦理支付作業。
  3. 學雜費等大宗收款委由金融機構代收。
  4. 根據收款通知單收款。
  5. 支付款項除有特殊情形者外,皆以匯款方式支付。
 
二、支票領款須知: 
  1. 學生:請攜帶本人學生證或相關身分證明及印章。
  2. 廠商:(1) 若親領請攜帶公司發票章及私章。
  2. 廠商:(2) 若以郵寄方式,請隨發票附上掛號回郵信封。